各区县侨办,相关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统战部,相关侨资企业: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华人华侨在发挥侨力,为实现又好又快建设重庆,在开展民间外交,维护祖国和平统一,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扩大重庆与世界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健康快速发展。
为展示华人华侨、侨资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宣扬侨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客观反映侨务事业在重庆改革开放中发挥的积极而重大的作用,经市领导批准,由我办牵头,重庆市海外交流协会、侨商企业协会、中新社重庆分社、重庆城市广告策划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策划组织《同发展共辉煌——华人华侨与重庆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暂定名)大型图片展并出版画册,拟在9-10月期间进行展出和宣传。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向各有关单位广泛征集相关图片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告之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党和国家领导人、市级领导接见华人华侨、视察侨资企业、华人华侨参加的重点科研项目现场检查和有关会议图片及文字资料。
2、华人华侨个人、侨资企业发展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贡献、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情况、历年获得的各项重大奖项、奖杯、证书图片及文字资料。
3、能够反映侨资企业业绩和各方面实力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图片及文字资料。
4、华人华侨、归侨侨眷劳模及先进人物工作照片。
5、侨务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等民生工程取得的成绩,为侨资侨属企业依法维权典型案例等方面图片及文字资料。
6、渝籍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发展及开展工作情况和海外联谊、民间交往、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成果方面图片及文字资料。
7、其它方面能够反映华人华侨、侨商企业对重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为、贡献风采的图片资料。
二、注意事项
1、照片力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能够真实地反映和再现历史瞬间。捐赠的公益项目要提供新旧对比的照片。所有照片要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并附照片详细文字说明。
2、图片本身是照片成品的,原则上不要自行扫描转换为电子照片,请直接提供成品,以保证质量。
3、照片数量、尺寸、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或翻拍件均可。
4、所征集图片我办将登记造册、精心保管,并作为侨务工作资料收入图库。图片原则上不予退还,如各单位因特殊需要,要求退还原件,请各单位加以注明,我办在使用完毕后,将在适当时候交还提供者。
5、文字资料要全面、准确,提供的数据要真实,提炼的经验要客观实在。
6、所征集的照片可以是电子版、胶卷和照片成品。
三、上报方式
1、电子版照片和文字资料发邮件到:cqqbwxch@yahoo.com.cn。
2、胶卷和照片成品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15层,收件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文宣处,邮编:400015,联系人:杨岭,联系电话:63898619 。
四、截稿时间
2008年8月30日。
此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 |